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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阳市第七中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推荐的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日期:2021-11-08 02:29:44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副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引导教师终身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人办发〔2017〕33号)、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文件,以下简称《评价及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衡阳市第七中学20210年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促进学校教师全面发展。规范评审流程,强化过程监督,严肃评审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评价环境,确保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考评小组(评审考核推荐委员会),考评小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并决定学校最终推荐人选。考评小组成员如下:

1.领导小组:

  长:费少忠  

副组长:朱礼华

  员:汤  克、袁  敏、刘  鹏、肖军武

2.工作小组:

    长:朱礼华

考评小组:王芳芳、 王志刚、 黄桂芬、邓  彦、廖冰之、杨雅茹、

廖小平、 肖德林、 王检宝、罗方保、王  静、阳  凤、 

李建英、 唐文静、 胡映霞

3.监督小组:

  长:肖军武    组员:陈鸿燕

.评聘要求

按照“重师德、重教学、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突出分类评价,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增加教育教学教研能力评价比重,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推荐程序

1.明确岗位。

公布本单位岗位职数余缺情况和上级核准的岗位职数;

2.岗位公示。学校将已核定的高(中)级职务评审职数和申报岗位(专业)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3.宣传发动。

组织学习省、市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文件;

4.对岗申报。

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教师自主对岗(专业)申报,到学校职改办报名,并领取量化评分表格,于规定时间内上交量化评分表格。

5.个人自审。

申报人员须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聘用合同书、累计支教经历等相关材料,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盖手印。

6.资格初审。

学校考评小组(教师代表占70%以上)按照国家和省、市职改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逐一审核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核验每一位参评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证件证书的真实性。对学历资历、农村任(支)教年限、任职年限、教龄及年度考核结论核查原始档案材料;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及工作安排情况查看学校原始的工作安排记录;班主任工作经历用多种方法结合予以核查确认;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各种证书证件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课题等业绩进行检索核实,对于网上打印的证书(如信息技术提升工程测评等级)、数据(如学分),现场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核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强化师德师风核查,党员教师必须由所在支部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参评对象均须由学校、纪检部门对其师德师风、廉政、违纪违规等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7.学校考核。

考评小组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衡阳市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价标准》(附件2)做好考核推荐工作,制订经教代会通过的《职称评审量化方案》报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备案。学校《职称评审量化方案》不低于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学校考评小组依据《职称评审量化方案》和单位推荐工作方案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量化计分和推荐考核。

8.实地考核。

核内容为任现职以来:①职业道德调查;②教 学能力和水平测试:副高级参评对象应提交任现职以来近一年为学 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的课,包含教学设计、教学 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三个部分。授课视频应真实体现课堂 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实况能清楚地看到在现场听课的现场考核听课专家。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运动,但 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一堂 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格式为MP4:编码方式H. 264,分 辨率不低于1280 x 720,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 声道。(申报参评人员教学案例以U盘方式存储);③民主测评,包 括同行公认度、家长(服务对象)满意度、学生满意率教学工作量 和出勤情况;④教育教学效果;⑤教学改革成果;⑥业绩述职和面 试答辩等环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张榜公布学校量化评分和实地考核情况。

9.结果公示。

学校将参评对象的基本条件、参评全部材料、量化初评、教学能力测试和实地考核等情况综合得分,在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对职称申报材料再次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按要求推荐上报评审材料,并将公示结果报市教育局职改部门。

.其他评审考核推荐说明事项

1.班主任任职情况由学生处提供证明材料。

2.教学工作量情况和教学业绩、成效由教务处提供证明材料。

3.师德师风的情况由党总支提供证明材料。

4.年度考核的情况由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

5.教科研(课题、论文、公开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由教研室提供证明材料。

6.各级各类荣誉证书的真实有效性由本人担保,办公室审核把关。

7.评审过程中采用本人回避原则。

.评审总结

写出书面总结报市教育局职改办.

.考核推荐工作纪律

1.考核推荐工作公开公正。职称指标、考核推荐标准、考核推荐程序及条件等向校内公开,不得暗箱操作,切实增强推荐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内定、暗示参评对象,任何人不得为参评对象说情、拉票、打招呼。

2.严格公示程序。学校对考核推荐的每个环节的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实行民主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教师座谈会、开展教师、学生及家长对参评对象实行测评。

4.坚持廉洁自律。参评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考评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请吃请喝等;所有考评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参评对象的宴请、休闲娱乐安排和礼品、礼金等。

5.评审回避制度。如有本人或直系亲属参评,相关考评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自觉申请或告知回避。

6.加大查处力度。在学校办公楼设立举报信箱,并开通举报电话0734—8178389,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应逐项予以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如举报内容调查属实,要对涉及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7.实行责任追究。 

对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如发现参评对象有弄虚作假、贿赂考评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中止其参评资格。有关考评小组或工作人员如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无故泄漏评审保密内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评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进行处理。

.考评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2-6日  公示岗位,学习职改文件,对岗申报,                                    个人自审;

2.2021年11月7日-9日   资格初审和学校考核(量化打分),

学生测评、教师代表测评。

3.2021年11月10日-11日  授课考评、业绩述职、论文答辩,合分。

4.2021年11月12日  公示。

.评审工作经费保障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要求,发放评委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专家评审经费不得超过国家招考公务员聘请评委的标准。  

                              

 

 

衡阳市第七中学

2021年11月2日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龄: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单位评分

基本

条件

30

 

 

1.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2.学历证书(高中本科,初中、小学大专)

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计分,提高一个层次学历记1分,此项不超过2分。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6

任中级达相应规定年限记不计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


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提供干部履历表;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12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4分,最多不超过12分。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2

都考核合格不记分; 每考核一个优秀记0.5;立三等功以上记1分。


6. 累计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援藏援疆和三区支教经历。

5

2年者不计分,每增加一年记0.4分;援藏援疆期满且合格记5分;三区支教一年期满且合格记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7.近五年教学工作量饱满。一线教师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除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4 外,其余中小学校管理人员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校长、书记等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除为所在学校学生系统讲授国家规定开设科目的课程以外,主持学校教研教改项目,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开设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为本校师生作专题学术报告等也可记入教学工作量。

3

查看原始课表(包括周计划);饱和工作量记2分,超工作量加记1分。


教育

教学

工作

40

 

8.述职报告: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得到体现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9.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

4

具有外语水平证1分,计算机水平证1分,继续教育合格证记1分,普通话超过达标水平记1分。


10.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3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


11.教学反思。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

3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1分。


12.参评前一学年度的原始课表、教学计划与总结

3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13.教案:任现职以来近5年任教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个学年的完整原始教案。开设有校本课程的还要提供校本课程教案

3

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教案为重抄件的视为无效材料


14.3年内一学年的听课、评课笔记,教师不少于30节,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不少于80节,其他校领导不少于40

3

数量不足此项不记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单位

评分

 

 

教育

教学

工作

40

 

15.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提供相关工作手册、工作计划与总结。学生管理工作经历除班主任、辅导员经历外,还包括以其他形式呈现的对学生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8

①满3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最多不超过5分;②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少一项扣1分。


16.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

6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质量评定等级、质量监测、中考、学考、高考情况统计,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5分、3分、1分。须有考试部门、基教部门、学区或学校提供的佐证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教学效果的佐证材料,由评委酌情加分。


17.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或参与各类竞赛。需提供学生的获奖证书并附上写有参评教师姓名的指导证书。

4

①提供开展相关活动材料,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②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国家奖或省级奖记2分、市级记1分,只取最高1次记分。


学术

水平

教研

能力

5

18. 任现职以来著作、成果、专利、课题、论文、教学比武;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推广,且效果良好。须按相关要求提供文件和已验证证书,已教育行政部门发证为准,学会发证不记分。

5

①出版过研究著作,独著1分,编著参编0.5分;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③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主持人或排名前5参与者记1分,其他参与者记0.5分;④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⑤现场授课或说课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说课获奖半处理;⑥教学设计与课件参赛等获奖,国、省、市、县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以上6项每项只取最高一项记分,同一内容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最多不超过5分。


 

指导示范作用

6

 

19.任现职以来指导示范及培养青年教师。是本校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本校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

①被邀请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学术讲座:市级及以上记2分、县级记1分,校级记0.5分(只取最高记1次,并以邀请书和ppt材料为准);  ②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成效显著,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人以上且成效显著,优秀2分,良好1分,(就高只记1次,查看学习材料、师徒合同、工作实录等);③参与名师工作室或市、县级区域内的成果推广活动,并在区域内活动中给教师上了示范课,市级及以上记1分、县级记0.5分,就高只记1次; ④所在教研组(班级)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或示范单位记1分,只记1次。


20.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书记)、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1

以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立项或验收结果文件为准,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


综合荣誉

4

21. 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方面:获党委政府(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育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4

国家(含教育部)记4分,省(含教育厅)记3分,市(含市教育局)记2分,县(含县市区教育局)记1分;就高记1次,不累积计分。须提供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已验证证书。


实地考核评价15

22. 现场授课,民意测评及问卷调查(小学问卷调查对象为家长),工作效果等(单位评价 ),业绩述职、答辩

15

此项按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总分X15%折算分数


一票否决、减分原因


总分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一、 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历破格者须任现职时间应在3 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破格理由: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1.具备正常申报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教学条件,且教学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级。

2.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省部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二、减分

1.5年内,曾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4分。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处分,只减分一次。

2.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分。

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每次减2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

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历、聘书<或聘用合同>、支教经历不合程者之一者)。

2.任现职以来,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言行者,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强奸女生;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有偿特长班、兴趣班教学;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 ,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不按要求提供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5.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6.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不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工作者。

8.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低(含外语口语水平低);送审教案不合格;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严重观点或知识性错误者。

9.送审材料弄虚作假者(假学历、假证件、假任职资历、假专业工作、假学习经历、假教案、假业绩、假成果、假专著、假论文、高中教师作初中教师申报、有意隐瞒处分等)。上一年度因弄虚作假被资格审查否决,按有关规定应影响本年度申报,经查实本年度又继续申报者。

10. 5年内,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或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等教育统一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11. 有其他严重问题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


附件:2021年衡阳市第七中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推荐的实施方案(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