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七中学
衡阳市第七中学LOGO
当前位置:首页>>后勤管理>>校产管理

宿舍财产管理责任及赔偿制度

作者: admin           日期:2022-05-18 02:59:24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 根据学校公物财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对宿舍财产管理拟定如下责任及赔偿制度:

一、学校分配给各宿舍使用的所有财产, 由宿舍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和寝室长负责管理保管, 各宿舍要保证遵守学校的财产管理制度, 自觉加强宿舍财产管理, 接受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二、宿舍财产管理实行责任区属地管理原则, 包括各宿舍距离最近的走廊和楼梯段的公物如文化宣传牌、消防设施及标识, 照明设备、窗户不锈钢网等由责任区宿舍负责管理。如有损坏由责任宿舍负责或由责任宿舍查明责任人并进行索赔。

三、宿舍的空调、供水等设备由班主任及寝室长负责爱护、管理。空调、供水等设备未使用时, 寝室长必须做好登记并把情况上交宿舍管理员, 如有损坏将进行追究赔偿。

四、寝室在用财产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更换和私自拿走, 离开寝室要注意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等。

五、宿舍的床位床板等, 不得随便搬动、交换及挪作他用, 随同宿舍及责任区的各类财产, 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 并按规定及时赔偿或及时自行修理好, 否则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衡阳市第七中学

2 0 2 1年2月

QQ截图20220518110224.jpg